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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番人社监罚决〔2021〕3-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壹万伍仟圆整(¥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