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炳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99306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204民初478号
    案号 (2016)辽0204执92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6-23
    发布日期 2016-12-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大连长兴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借款500万元 被告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大连明森制药有限公司、被告李炳明对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连长兴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对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持有被告大连明森制药有限公司的492万元/万股股权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49425元减半收取24712元被告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大连明森制药有限公司、被告李炳明共同负担24712.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