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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运罚决字[2017] 第330225511710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松侠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县石铺镇下洋墩村路段巡查时,发现浙A.6K269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经拦停检查,该车由赵伟驾驶,经核对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实际情况时发现存有差异,经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现场勘验发现该车货厢顶部已擅自拆除,与车辆原厂技术状况不符。因此,该行为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5
    决定机关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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