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综增处字〔2020〕210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王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