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通市环连罚字[201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公司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7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14 |
决定机关 | 通化市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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