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014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4日14时20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嘉兴市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南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7ED39轿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黄小丰驾驶嘉兴市百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7ED39车辆,从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南门搭载1名乘客到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20年3月26日,嘉兴市百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浙F7ED39车辆租赁给黄小丰使用,租期36个月,租金每月3525元。经核实,浙F7ED39车辆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