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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安监管罚〔2017〕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尚金妮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温州尚金妮鞋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温州尚金妮鞋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存在涉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情况。本局于2017年3月6日批准立案调查。经查明:温州尚金妮鞋业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2017年3月6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尚金妮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1份。2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31
    决定机关 区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