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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齐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三查”不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7
    决定机关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郭宪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