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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宽城工商行处字[2017]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内容 01|警告、责令限期改正;03|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3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孙少卓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