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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漳公交[2015]第350602140767566
    违法行为类型 交通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2-16
    决定机关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