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漳公交[2015]第350602140767566 |
违法行为类型 | 交通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2-16 |
决定机关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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