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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01-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2号1080立方米高炉出铁水过程中,铁水罐口上方集尘罩烟尘收集不完全,部分烟粉尘无组织外溢;煤气管道露天焊接无焊烟收集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2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