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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环罚字〔2018〕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投资肆拾伍万元的汽车维修,钣金喷涂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对汽车维修,钣金喷漆项目进行备案;2、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2
    决定机关 建水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