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实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文轩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276****364L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203民初175号
    案号 (2018)冀02执127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15
    发布日期 2018-11-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刘军与被告眉山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北京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刘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1800元,由原告刘军负担55900元,由被告眉山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9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