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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市监案处字〔2016〕第040201610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09
    决定机关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树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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