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质监罚字[2015]第3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丰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生产的平板电脑160台(标称“型号:T8”),上述产品均标注了"CCC"认证标志,但该公司未取得上述产品的"CCC"认证证书,货值金额计壹万壹仟贰佰元(¥11200),产品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不得冒用“CCC”认证标志); 二、没收违法生产、现场查获的平板电脑160台; 三、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60%计陆仟柒佰贰拾元(¥6720)的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08
    决定机关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