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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高环罚【2017】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新乡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