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善市监罚〔20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有奖销售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3
    决定机关 001008004006036
    法定代表人 李向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