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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榆林)煤安罚〔2022〕229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分别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三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3;《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八条第六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4 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分别处贰万元的罚款;处叁万元的罚款;处叁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6
    决定机关 榆林市能源局
    法定代表人 乔培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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