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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丽环(开)罚字[2017]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丽环(开)罚字[2017]121号当事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法定代表人:倪世强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2
    决定机关 法宣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