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淑琼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99519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资民初字第9号
    案号 (2015)资执字第000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15
    发布日期 2015-04-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润华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袁玉清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4月22日计算,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四川润华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袁玉清因本案聘用的律师代理费30000元;三、上诉一、二义务的履行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前;四、被告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陈淑琼、付立磊对本调解协议一、二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袁玉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625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1258元,由被告四川润华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