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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滁全交罚﹝2021﹞113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行政处罚内容 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6
    决定机关 滁州市全椒县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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