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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仪水罚【202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仪征市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