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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包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业务未执行穿透原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7
    决定机关 包头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云翔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