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和家光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06MA****11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6民初1810号 |
案号 | (2021)苏0206执302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和家公司确认结欠茂益信公司货款111506.2元及利息2659元,合计114165.2元。付款期限及方式:和家公司自20212年7月起至2022年11月,于每月28日前支付5708.26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17124.78元。二、若和家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付款,则茂益信公司有权以114165.2元标的额中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和家公司承担违约金10000元。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360元、财产保全费1122.6元,合计2482.6元,由和家公司负担(该款已由茂益信公司预交,本院不再退还,和家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前直接支付给茂益信公司)。四、双方无其他纠葛。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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