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堰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61316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03民初1792号
    案号 (2017)鄂0303执1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17
    发布日期 2017-03-15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12月20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高瑛和被告十堰堰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邵际琴偿还借款本金341400元及利息(以341400元为本金,按年息6%,从2016年7月9日起计算至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止)。付款方式:2017年1月10日前付10万元;2月10日前付10万元;余款在3月10日前付清。 二、如果被告高瑛、十堰堰鹰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邵际琴可随时申请执行全部款项。 案件受理费7599元减半收取3799.5元,保全费2520,由被告高瑛和十堰堰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