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黔东南银监罚决字〔2018〕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金朝锋作为贵州麻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对该行迟报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12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东南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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