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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环罚〔2016〕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你公司SO2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截止2016年11月10日超总量174.95吨,超标0.17倍。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27
    决定机关 永城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