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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金圣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小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85557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金民二初字第06094号
    案号 (2016)豫0105执47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11
    发布日期 2016-06-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金圣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河南省豫农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和自2011年12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5年10月13日止的利息,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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