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胎高分子改性沥青防水瓦的制造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226750.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315777A 公开(公告)日 2019-10-11
申请公布号 CN110315777A 申请公布日 2019-10-11
分类号 B29C70/42(2006.01)I; E04D1/28(2006.01)I; B29K95/00(2006.01)N; B29L31/10(2006.01)N 分类 塑料的加工;一般处于塑性状态物质的加工;
发明人 高建明; 赵约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晶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浙江晶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311800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次坞镇晶达路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玻璃纤维胎高分子改性沥青防水瓦的制造方法,该方法包括:(1)制作胎体并烘干;(2)将烘干后的胎体置于改性沥青中浸涂,浸涂结束后取出冷却,获得玻璃纤维胎高分子改性沥青防水瓦;按质量百分数计,改性沥青的原材料包括15‑20%的10#沥青、20‑25%的90#沥青、5‑8%的SBS、5‑8%的树脂类改性剂、8‑12%的抗老化剂、1‑2%的阻燃剂和20‑50%的填料。本申请采用该改性沥青浸涂后,在胎体表面形成的表面涂层具有十分优良的柔度、不透水性和矿物粒粘附性,大大提升了产品质量,避免了防水瓦瓦片低温易断裂、表面易渗水、矿物粒易脱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