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余公(五)行罚决字[2020]054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用务工人员后,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员工的相关信息,于2020年10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