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综执罚字〔2020〕第1021052004290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4月02日10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余杭区临平街道荆长路绿汀路东路口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经查,当事人承建的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家园安置项目,在2020年4月2日上午,冲洗车辆的工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在运输车辆出入工地时有个别车辆的车轮未冲洗干净,将泥土带出工地,工地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致使工地西侧的荆长路及绿汀路口路面受污染,污染路面长10米、宽5米,污染路面50平方米,当事人在工地出入口按要求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使用正常,当时工地出入口未发现车辆出入,但车辆出入的痕迹明显,当事人现场负责人承认有车辆出入,且冲洗不彻底,致路面污染。当事人现场立即进行了整改,冲洗了污染路面。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9 |
决定机关 |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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