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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沈14市监处字〔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2月18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发现新民市宏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开展经营活动,不知去向也无法联系。
    行政处罚内容 一、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7
    决定机关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