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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石)安监管罚告〔2017〕D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你(单位)有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新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导致2017年2月18日11时许,你公司在石屏县异龙镇龙泉路良黎酒店门前开挖埋设水管施工中发生边坡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6
    决定机关 石屏县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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