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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长建 )处罚〔 2019 〕第 20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许可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施工、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4
    决定机关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