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松)安监罚〔2019〕 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类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调查,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事实成立,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违法事实成立。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5 |
决定机关 | 松原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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