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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环罚【2019】GX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关于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2
    决定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