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盐边国土资〔处〕字(2018)第1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的土地2452.77㎡;2.对不符合规划的869.08㎡处25元/㎡的罚款,25元/㎡×869.08㎡=21727元,;3.对符合规划的1583.69㎡处27元//㎡的罚款,27元/㎡×1583.69㎡=42759.63元;合计64486.63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26 |
| 决定机关 | 盐边县国土资源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