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新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东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5721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16民初24129号
    案号 (2018)津0116执2256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08
    发布日期 2018-11-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唐山新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物业服务费160466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9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