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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临河交(04)罚[2020]0109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3
    决定机关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