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综执〔2021〕罚决字第14-0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06月13日22时10分,当事人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双凉环路杭政储出[2020]65号地块进行夜间施工(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噪音超出夜间施工场界噪音值55dB。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1年6月13日22时至6月20日6时。本案案发时间在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内,案发地点的夜间建筑施工不属于抢修抢险工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该行为系属未遵守特别禁噪期限制性规定进行夜间建筑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5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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