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肉类去膻味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590255.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122737A 公开(公告)日 2019-08-16
申请公布号 CN110122737A 申请公布日 2019-08-16
分类号 A23L5/20;A23L13/00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陈希阳;孙俊;黄敬贤;黄健邦;黄德满 申请(专利权)人 深圳和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深圳和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518131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深圳北站西广场B1b栋203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属于食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肉类去膻味的方法。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肉类去膻味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将草果进行处理,除去极性较小的成分,得到去膻味草果;b)采用所述去膻味草果对肉进行去膻味处理。本发明发现草果中的不愉快药味来源于草果中极性较小的成分,并且草果中极性较大的成分在草果去膻味中起了决定作用,本发明通过对草果进行处理,除去草果中极性较小的成分,保留草果中极性较大的成分,既可以保留草果去膻味功效又可以去掉草果不愉快的药味,采用该去膻味草果对肉进行去膻味处理,能够去除肉的膻味,并且不会产生不愉快的草果药味,解决了在去膻味处理中难以平衡草果用量的问题,降低了烹饪者操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