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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字〔20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3
    决定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伟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