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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郑市监(工商)罚字[2019]19020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广告内容超出以下项目:(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5
    决定机关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其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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