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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公(梁)行罚决字[2017]107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治安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公司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4
    决定机关 济宁市嘉祥县公安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