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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梧建行决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叁拾万元(300000)整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罚款,即叁万元(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6
    决定机关 梧州市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