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梧建行决字【20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叁拾万元(300000)整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罚款,即叁万元(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6 |
决定机关 | 梧州市住建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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