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青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田伊曼达休闲椅有限公司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青田县腊口镇石塔工业区的青田伊曼达休闲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伟林)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青田伊曼达休闲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青田支行(账户名:青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账号:33001697127059306004)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青田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1月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8
    决定机关 青田县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