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连环罚字[2019]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4月8日,我局对连州温氏乳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你公司从集污池工序中,将未处理的废水通过白色PE管道(900米长、直径11cm)直接抽往场外500米西面方向连州市东篱种养实业有限公司的种植场地两处的低洼地(没有做防渗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拾伍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2 |
决定机关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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