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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东常药当罚[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9月28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一名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0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8
    决定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