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抚银监罚字【201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宜黄县农联社违规发放贷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取消金融机构理事资格1年、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1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1-11-1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甘加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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