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抚银监罚字【2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单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贷款入股和违规退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09-09-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甘加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